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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1-2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北京高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京教工〔2014〕36号文件(见附件),对各高校提出要求并进行相关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现转发给你们,以供领会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发出如下通知:

1、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摆在当前首要位置,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要组织广大师生原原本本学习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切实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提高贯彻全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参看附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请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三个关键词制定简要方案,为创新案例评选提前做好准备),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所制定方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备案。

2、在学习贯彻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精心组织策划,抓住学习重点、领会主旨精神,切实将其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切实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利用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等主渠道推进全会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要与专业教育教学和管理相结合创新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各支部要于2014年12月31日前至少开展1—2次全员覆盖的学习讨论活动。

3、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学习宣传活动中注意留存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并将活动情况及有效做法、先进经验等及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以便宣传推广。此外,各党总支、党支部需在2015年5月20前完成阶段性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汇总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作为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品牌活动(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创新案例评选)评选的重要参评材料,并在七一一并表彰。

联系人:张云涛 张冲 联系电话:62344339

邮箱:xchb@bcu.edu.cn

附件:《关于北京高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doc

122大阳城集团网站党委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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